勞務分包與工程分包的區別如下:
1。工程分包人是獲得總包工程中的一局部非主體工程;工程勞務分包人是獲得工程中的勞務,提供勞動力;
2。工程分包單位以本人的勞動力、設備、原資料、管理等獨立完成分包工程。勞務分包人提供的勞務即勞動力要和承包人的機具設備、原資料分離。
承包單位提供技術和管理,共同完成建立工程;
3。承包單位停止分包工程,需經過業主的同意;承包單位停止勞務分包不需求業主同意;
4。工程分包要對分包工程停止施工中的管理,工程承包對分包人的管理是諧和上的管理,根本上不幹預分包人的內部事務,承包人的收取分包人的管理費;工程勞務分包人提供的勞動,是工程承包人工建立內容的一局部。
屬於工程承包人的內部勞動,工程承包人要對勞務分包人提供的勞動力停止直接收理,但不能收取管理費;
5。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結算的是工程價款;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結算的是工費,是按日的單價和工日的總數量停止結算的。